【105-2招生】花蓮縣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(非學分班)
一、招生依據: 花蓮縣政府105年11月29日府教特字第1050224311號函、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規定、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」,及本校「辦理推廣教育實施要點」。
二、招生目的: (一)配合當前園長培育之需求,提升幼兒園園長專業發展之知能。 (二)提供幼兒園教師、教保員進修及專業發展之機會,提升其專業素養與行政管理之能力。
三、承辦單位:國立東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。
四、招生班別:106年度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班(非學分班)。
五、招收對象及資格:依「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辦法」第2條辦理符合下列規定資格者,始得參加幼兒園園長專業訓練 (以下簡稱本訓練): (一)現職幼兒園之教師或教保員。 (二)具下列各目之一之服務年資三年以上: 1.幼兒園教師或教保員。 2.幼稚園教師。 3.托兒所教保人員。
六、招收人數:預計招收1班50人,未滿35人不開班。
七、課程規劃: (一)上課日期:預定106年3月1日至106年7月7日止。 (二)上課時間:週一至週五夜間上課,實際上課時間由國立東華大學另行公告。 (三)上課地點:國立東華大學壽豐校區花師教育學院B126教室。 (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)
八、報名方式: 請檢附以下文件,以掛號郵寄至本校幼兒教育學系 (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2段1號,電話:03-8634266,資料於左上方使用長尾夾裝訂後寄出,不受理補件。) 1. 報名表1份。 2. 黏貼照片1張(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)。 3. 學歷證明影本: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1份。 4. 在職證明書。 5. 教師或教保員證明影本:合格教師證或教保員資格之證明。 6. 服務年資一覽表:檢附勞工保險局核發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證明文件,並均應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確認其服務事實。 ※ 截至106年1月31日止年資滿三年以上,且經直轄市、縣市主管機關確認審核。 7.存摺封面影本乙份。
九、聯絡電話:蕭小姐(03)8634266,傳真(03)8634890。 ![]() ![]() 瀏覽數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