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政】期中停修公告~請協助轉知學生
99-2期中停修申請日期自4月11日(一)至5月6日(五)止。 請協助轉知貴系學生,欲辦理期中停修之同學,請於規定期限內辦理,逾期恕不受理。 感謝您的配合!! 以下為期中停修相關規定及辦理方式: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1.申請時間:期中考前一週開始至第十一週前(4/11~5/6),逾期恕不予受理。 2.停修科目:每學期以1科為限,扣除停修之科目後,至少仍應修習2門科目。 3.學分數下限:扣除停修之學分數後,總修讀學分數不得低於各系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。 4.成績登載:停修課程仍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,並將於成績欄註明該科「停修」(W), 但不會打分數或影響平均分數。 5.學分費:停修之科目不退學分費,未繳交學分費者仍應依規定補繳。 6.程序及期限:申請表須經授課教師、導師、學生所屬系所主管(或助理)及開課系所主管(或助理)簽名或蓋章同意後, 並於100年5月6日(週五)下午5點以前親自送達教務處課務組。 7.停修申請表請至網路選課系統列印: (1)路徑:學校首頁/在校學生/網路選課系統 (網址http://web.ndhu.edu.tw/subjsele/activex_sele.htm ) (2)操作方式: ◎以「學號及選課密碼」登入系統 ◎直接點選該科目,再按「停修科目列印」(會產出PDF檔案申請表) ◎按左上角”印表機圖示”直接列印 課務組敬啟 ![]() 瀏覽數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