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招募新血】招募一百學年度下學期系辦公室工讀生
幼教系招募一百學年度下學期系辦公室工讀生
資格條件:幼教系研究生、幼教系學士班四年級與三年級學生 資格審查:請於下學期開學兩星期內填寫申請檔案,研究所新生請檢附入學考試成績 若為大學部學生請檢附一百學年度上學期成績送至系辦公室審查
注意事項 一、助學金(TA)發放之對象以研究生為原則,惟若因課程性質特殊必需聘用大學部高年級學生為教學助理,並領取本助學金(TA)者,應先簽請教務長核可後始得為之。 二、申請者請自行至「網路註冊系統」,確認銀行或郵局帳號是否正確,並依規須使用本人之帳號。 三、發放原則:研究生以時薪$125為原則,大學部高年級以時薪$100為原則。同一學生每名每月不得超過七千元。本申請書應於每學年度開學二星期內,填妥送系辦公室作業。 四、「附繳證件」新生係指「入學考試成績」,二年級以上學生指「前一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」證明。 五、請填寫「研究生助學金(TA)記錄表」備查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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