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學部通知】有關本系「幼教師資培育」資格
附件: 主旨:本校「幼教師資培育」之資格,需為本系學生,如轉系或轉學視同放棄「幼教師資培育」資格。 說明: 一、本系學生如申請轉系或轉學時,請一併提出「師資培育學生放棄修習教育學程切結書」。 二、相關表格下載網址為:http://www.ece.ndhu.edu.tw/files/14-1057-41764,r1892-1.php。 ![]()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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