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生研究室管理規章
104.04.01 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系務會議通過
- 培養本系研究生良好之研究風氣,並妥善維護本系研究室各項資源,特訂定此辦法。
- 凡使用本研究室者,悉依本辦法辦理。
- 本系研究生入學後,於在學期間得享有研究生研究室之使用權。
- 使用研究室之研究生由本系發給研究室鑰匙,並統一於入學時繳交押金新台幣500元整,押金於繳回鑰匙時返還,若有遺失則押金沒收,研究生不得自行複製鑰匙。若經查獲,即失去使用研究室之權利。研究生異動時需繳回鑰匙至系辦。
- 本研究室使用者使用期限為每學期正式開始之日至每學期結束當日。應屆畢業生使用期間至辦妥離校手續前一日,未繳回鑰匙者視為辦理離校手續未辦妥。
- 研究室之管理與維護由所學會訂定,並於開放時間安排輪值研究生。各項電器設備使用後請自行關閉電源,並於離開研究室時檢查冷氣、電燈電源是否關閉並鎖門。
- 本研究室僅供同學閱讀,為保持良好學習環境,禁止大聲喧嘩或夜宿。
- 有重大違規情事者,由研究所所學會提出,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暫停其使用資格。
-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