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本系106學年度第2期第6次系務暨課程會議決議:
【提案一】
案由: 有關本系106學年度第2學期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【引導研究發表】相關事宜,請 討論。
說明:
一、有關本系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【引導研究發表】相關事宜,依本系101學年度第2期第8次系務會議決議:
- 本系研究生應於修習「引導研究(二)」當學期結束前完成【引導研究發表】,發表日期由系務會議決議後公告周知。
- 【引導研究發表】必須經指導老師同意後方可發表,否則視同未發表,未發表者不能提出「碩士論文計畫審查申請」。
- 該學期若人數過少,經指導教授同意後,決定是否延至下次發表。
- 【引導研究發表】前三章,請於發表前一週準時繳交至系辦公室,以利彙整,未準時繳交者視同放棄該次發表。
- 【引導研究發表】之各項行政事務(包括校內場地之布置【應於校內舉行】、餐點之準備、評審成員之邀請與接待、議程海報設計張貼、手冊及相關資料之影印發送等事項),請比照論文計畫審查方式,由發表者共同負責。
二、本系106學年度第2學期【引導研究發表】日期:
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:建議發表日期為107年06月25日(週一),論文前三章繳交日期為107年06 月18日(週一)17:00前繳交至系辦公室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