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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助學金】100學年度施冠慨教授「孝親獎學金」開始受理申請
一、獎勵對象及金額:(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)
1.本校應屆畢業生,在學期間其學業平均成績達GPA4.0以上、操行成績每學期均達85分以上,未受記過以上處分,具有孝順父母之懿德美行、具體事蹟足供同學仿效者。
2.每名5仟元整。

二、檢附資料:
1.申請推薦表(必交)。
2.全學年成績單(必交)。
3.清寒證明(無則免附)
4.其他孝親事實證明資料。

三、申請受理期限:101年5月10日(四)

四、收件單位:學生事務處生活輔導組
業務承辦人:葉俊良先生 聯絡電話:863-22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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