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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轉知】國立東華大學學生請假規則

 

各位同學,您好:

 

因為有許多同學對於請假的相關規則不明白,

故再此重申依照「國立東華大學學生請假規則」,

第二條請假分事假、病假、公假、喪假四種。

事假、喪假須有家長(監護人)證明

病假須有診斷證明

(考試期間須持公立醫院、經衛生署評定之醫學中心、或本校健康中心之證明);

公假須有學校有關單位、導師或指導教師證明

因結婚、懷孕、生產所引發之事(病)假、產假,

得持有醫生證明(考試期間須持公立醫院、經衛生署評定之醫學中心、或本校健康中心之證明)辦理請假。

請需請假之同學,依照學校規定辦理,謝謝。

詳細網址:http://www.student.ndhu.edu.tw/files/13-1007-5189.ph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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