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轉知】國立東華大學學生請假規則
各位同學,您好:
因為有許多同學對於請假的相關規則不明白, 事假、喪假須有家長(監護人)證明, 病假須有診斷證明 (考試期間須持公立醫院、經衛生署評定之醫學中心、或本校健康中心之證明); 公假須有學校有關單位、導師或指導教師證明; 因結婚、懷孕、生產所引發之事(病)假、產假, 得持有醫生證明(考試期間須持公立醫院、經衛生署評定之醫學中心、或本校健康中心之證明)辦理請假。 ![]() 瀏覽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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